印度是一個非常缺電,且基礎設施相當薄弱的國家。
2008年,印度信實集團找到上海電氣合作修建電站,後者為其完工了6台660mw超大型超臨界電站項目,價值高達88億元。後來,項目全部投入商業運營,但信實集團賴賬,遲遲不肯支付貨款。
15年過去了,上海電氣一分錢沒收到,反而卻被信實集團起訴到印度高等法院要求賠償21.33億元。
納尼?什麼坑人的玩意?
不巧的是,這樣活生生的薅羊毛悲劇還在繼續……
近日,有媒體報道,印度執法局在6月9日發佈文件稱,因小米涉嫌違反該國《外匯管理法》,“向外國實體非法轉移資金”,該局已經向小米技術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小米印度分公司、部分高管及花旗等三家銀行發出正式通知。
此前,印度當局就已經扣押了小米共計555.1億盧比(約合48億元人民幣)。這次通知或意味着上述凍結資金將被正式沒收。
而小米之前就在澄清解釋裏面迴應過,向銀行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和賬單都是合法且真實的。且支付給外國實體的費用中,超過84%的部分是付給美國高通的特許權使用費,用以使用相關標準關鍵專利,如果沒有這些技術,該公司生產的智能手機無法在印度運行。
很顯然,這是合法的商業行為,並不適用《外匯管理法》第四節所描述的情況。但印度當局不予採納,頗有巧取豪奪之意。
小米的遭遇並不是孤例。去年2月,印度以華為將資金匯回母公司、減少在印度的應税收入為由悍然終結銀行賬户;去年7月,印度以逃税為由瞄準火力攻擊vivo和OPPO,凍結了vivo3.9億人民幣資產,要求OPPO補繳税款高達37億人民幣。當年7月,華為榮耀宣佈因“眾所周知的原因”退出印度市場……
更為離譜的是,印度媒體最新報道還稱,印度政府對在印度的中國智能手機制造商提出了多項新要求:
第一,在印的業務中,中企需要引入印度資本作為股權合作伙伴,確保印度資本在合資公司中持股51%以上。第二,中企必須聘用印度人擔任諸如CEO、CFO、CTO等重要職位。第三,中企還需要幫助印度建立上下游供應鏈,將訂單優先交付給印度企業,提升印度本土製造能力以及組件水平。第四,要求中國手機廠商僱傭本地分銷商,以加強產品在印度市場的推廣和銷售。
有人一針見血評論道,印度政府的這種行為是“霸凌”,等於“變相收購中國企業”。大白話,這就是明搶啊!
中國手機大廠在印度遭遇圍獵,其他海外巨頭同樣無法倖免。
2021年12月,亞馬遜因投資本地公司未完整準確披露信息被罰2700萬美元;2022年10月,谷歌被認為濫用安卓系統主導地位等被累計罰款2.73億美元。今年1月,三星在接受税務調查後被要求補繳税款2.12億美元;今年2月,印度對蘋果的反壟斷調查結果可能與谷歌類似,可能面臨被罰……
再往前追溯,印度税務部門對殼牌、諾基亞、IBM、沃爾瑪、凱恩能源等多家外資企業都進行了税務調查並開出了鉅額罰單。
不管你是中企還是美企,亦或是歐企,都雁過拔毛。
如此營商環境,也難怪印度被認為是“全球最難做生意的國家”之一。要知道,2014年到2021年,有2783家跨國公司決定停止在印度的業務,超過了印度外企總數的五分之一。
其中,美企撤出的大廠包括可口可樂、IBM、通用等等。就連在印度深度耕耘超30年的福特汽車也於2021年退出印度市場,走的時候還花費了20億美元重組當地業務。
全球大廠們在印度渡劫。
2014年,莫迪雄心勃勃地提出“印度製造”戰略計劃,計劃在2022年(後延期在2025年)將製造業佔GDP的比重提升至25%。
該戰略已經過去了近10年,實際取得的成果卻大跌眼鏡。製造業佔GFP的份額從2015年的16%反而降低至2022年的13%,與最先設定的目標大相徑庭。這讓莫迪尷尬不已。
Why?
除了基礎設施落後,沒有完整的工業產業鏈等客觀因素外,最為重要的還是營商環境惡劣,嚴重打擊了外資投資印度的信心。這背後很關鍵的一點是法律不健全,不少條款模模糊糊,導致人治空間很大。尤其是税務糾紛讓眾多跨國企業望而卻步。
説直白點就是,印度人的規矩就是沒有規矩。他們討厭規則,崇尚的是走捷徑。佔便宜,薅羊毛,那是家常便飯。
這其中,最為讓世人津津樂道的還是英國沃達豐事件。
2007年,沃達豐以111億美元的價格從李嘉誠手裏間接收購印度電信巨頭和記愛莎67%的股權。交易的主體是和記愛莎的母公司——在開曼半島的CPG,不在印度境內,亦不是印度本土公司,並不涉及股權轉讓所得税。
而印度當局並不買賬,最終獅子大開口,要求沃達豐支付26億美元的股權轉讓所得税。沃達豐堅決不服,多次訴諸印度高等法院,打起官司來。
不過,1961年頒佈的《所得税法》並沒有相關明文規定,最終印度税務部門吃了癟,26億美元的肥肉沒搞成。但這場收割之役並沒有結束。
印度税務當局將情況訴諸國會,讓其修改《所得税法》,規定只要涉及印度本土公司的交易,不管註冊地在哪,在哪交易,均要繳納相關税款。
一般來説,老法律的修正或新法律的頒佈都要遵循“誕生之日起開始執行”的最基本原則。但印度為了那26億美元,豁出去了,規定該法律要前向追溯50年。
這就嚇人了。法律的內容和生效時間,你都能隨便改,跟沒有法有什麼區別?
這樣一來,沃達豐逃不掉了,在印度法院敗訴,並被印度税務當局要求支付51億美元税款,較之前整整翻了一倍。
但沃達豐也不是吃素的,本身就是英國前10大跨國大型企業,背後有英國政府撐腰。2014年,沃達豐在國際仲裁法院起訴印度税務局。並且,有了包括英國在內的幾個西方國家的強力干預,最終鏖戰6年,於2020年勝訴了。否則,印度那個法案會導致多家外企補繳税款,因為過去西方大廠在印均有不少類似收購案例。
不過,勝訴之戰並沒有改變沃達豐在印度的最終結局。
2017年,沃達豐的電信業務已經做到了當地第2名。彼時,印度政府強制要求,電信公司需要同政府進行收入共享,不僅包括電信業務本身,還包括出售資產、存款利息等非電信業務。
2020年,印度法院判決在印電信公司需要向當局支付9000億盧比。按照29%的市佔率來計算,沃達豐一家就要支付3000億盧比左右,大大加劇了該公司的虧損。
最終,沃達豐熬不下去了。2022年初,將未償付頻譜和調整後總收入費用相關的利益轉換為股權後,印度政府將成為其最大股東,佔比達到35.8%。
10多年的折騰,沃達豐在印佈局的業務被印度當局抹乾吃淨了。
其實啊,這幾十年,不管是GE還是麥當勞,無論是沃爾瑪還是福特,全球無論多麼牛逼的企業,在印度都熬成了藥渣,鎩羽而歸,沒有多少廠可以帶走一分錢的。
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外資巨頭都是爺,要麼控制這國家的產業經濟命脈,要麼本分點就是大把撈錢。但在神奇的印度不是,專坑外資數十載,賺點錢不容易,還得天天挨錘。
大企業如此,中小企業會被放過嗎?
顯然不是。據統計,像手機等重要的供應鏈領域,80%的中國中小企業由於經不起調查的反覆折騰和鉅額罰款,紛紛退出了印度。
網友們總結的好,印度掙錢印度罰,一分別想帶回家。
當然,在印度當局的角度來看,讓你們進來是為了發展本國經濟,讓你們進來搞投資搞製造,再拿到技術,最終再就把你踹開,然後自己實現自力更生還是終極目標。
但多行不義必自斃,印度這種絲毫不講規則,不講武德的坑外資行為,看着是佔了小便宜,實際上吃的是大虧。短期確實是薅到了很多的羊毛,但長期必然會讓營商環境及生意信譽變得越來越惡劣,再也難取得外資的信任,最終一手葬送自己的前程,讓自己的製造業升級更加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