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的《案件起訴記錄》稱,孟晚舟對匯豐「隱瞞」了華為與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的關係,「誤導」匯豐繼續向華為提供銀行服務,匯豐因此違反了美國對伊朗制裁法案。評論稱,匯豐假稱不清楚華為與香港星通的關係,這是公然撒謊。
匯豐聲稱:只有「初級」員工清楚華為與香港星通的關係,但這些「初級」員工沒有將相關信息傳遞給「高級」管理者,導致後者只能依賴孟晚舟提供的PPT判斷風險。評論稱,這一說辭純屬無稽之談,雙方有著近廿年業務合作;而且,「卸責」自家員工,既不是匯豐可以「免責」的理由,更不符合銀行業的合規管理制度。
此外,評論稱,匯豐從未因華為違反美制裁禁令。孟晚舟會見匯豐高管時,香港星通的匯豐賬戶已關閉,雙方關於伊朗業務的合作已經結束。對匯豐而言,此前與香港星通的合作,不存在孟晚舟欺詐的問題;此後與香港星通也無合作,不觸及這一風險。所謂孟晚舟「誤導」匯豐繼續合作一說,根本站不住腳。
《人民網》評論表示,客戶是否在伊朗有業務,是匯豐評估合規風險的唯一要素。在這一問題上,孟晚舟沒有「隱瞞」,也不存在「誤導」,雙方會談時,孟晚舟並未鼓勵匯豐為香港星通重開賬戶。
再者,該評論指出,匯豐聲稱被「欺詐」,實際沒有任何損失。匯豐聲稱向華為提供了9億美元信用額度,導致經濟利益面臨風險。2014年4月30日,匯豐及另外8家銀行共同提出,要為華為提供9億美元信用額度,每家參與銀行提供1億美元信用額度。基於該提議,包括匯豐在內26家銀行,在2014年7月25日為華為提供了16億美元信用額度,其中,匯豐提供的總額度上限為8,000萬美元,而非其所聲稱的9億美元。
評論補充,匯豐更隱瞞關鍵事實,在2017年6月,華為就取消了這一信用額度,前期也從未使用過這一信用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