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中國(02699.HK)完成董事培訓
格隆匯6月6日丨新明中國(02699.HK)公吿,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聯交所對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三名現任董事(即陳承守、豐慈招及高巧琴(統稱"相關董事"))的紀律行動,原因為其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8條及其於向聯交所作出的上市規則附錄五B表格所載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項下的義務。
誠如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所指示及誠如新聞稿所述,陳承守應參加18小時的監管及法律主題及上市規則合規培訓,而豐慈招及高巧琴各自應參加15小時的監管及法律主題及上市規則合規培訓,各包括至少三小時的(i)董事職責及(ii)企業管治守則。
公司確認,相關董事已完成由聯交所上市科批准的課程提供者提供的培訓且公司已於培訓完成後向聯交所上市科提供培訓提供者的全面遵守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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