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26日丨富智康集團(02038.HK)公佈,於2024年4月25日,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富智康國際與其他合資方(包括鴻海投資及富泰)訂立合資協議,據此(其中包括):根據合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並在其規限下,(a)合資方已同意成立合資企業,法定股本為新台幣6,000百萬元(相當於約185.8百萬美元);及(b)富智康國際已同意作出現金出資總額新台幣125百萬元(相當於約3.9百萬美元),相當於首次交割完成於的全部已發行合資股份中約8.08%及最低目標資本獲履行後的全部已發行合資股份中約2.08%。
合資企業將主要於台灣投資有關太陽能、風能及電能存儲的公用事業╱可再生能源項目。鑑於全球(尤其是本集團目前從事或計劃從事的行業)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斷增長,本公司認為:(i)擬根據合資協議訂立交易為本集團日後直接參與合資企業回報相對穩定的投資項目提供良好、及時及寶貴的機會;(ii)鑑於台灣目前的綠電供應有限,作為投資者,富智康國際將優先向合資企業的投資項目購買綠電,且富智康國際訂立交易將有效助推本集團在其業務營運過程中使用更多可再生能源及減少碳╱温室氣體排放的舉措,進而令本集團得以及時且充分地滿足本集團客户在相關方面日益增長的需求;及(iii)擬根據合資協議訂立交易將為本集團提供與相關市場競爭者及參與者共駐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先機,及獲取相關可再生能源專業知識及技術的寶貴機遇,而本集團可藉此建立與之相稱的關係網、積累相關可再生能源專業知識及技術,把握行業未來的潛在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