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 LET(01383.HK)及凱升(00102.HK)出售事項未符合規定 關注其管理層行為
證監會公布,已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指示聯交所,自2月14日上午9時正起,暫停LET Group(01383.HK)及凱升控股(00102.HK)的股份交易。
證監會的行動源於在1月29日得悉LET及凱升的一項主要資產發生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即以1.16億美元出售在俄羅斯的資產,引起證監會關注。該項主要資產在所有關鍵時間均由凱升透過其持有77.5%股權的附屬公司間接持有。
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須符合有關申報、公告、通函及獲上述兩家公司股東批准的規定。由於LET的控制權在2022年5月轉手,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06E條,任何重大出售事項在控制權轉手起計36個月內均受到限制,除非在控制權轉手後上市公司餘下部分業務能夠符合《上市規則》第8.05條的規定。
證監會覺得,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完成後,LET及凱升的業務未必可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有足夠的業務運作和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其股份繼續上市的地位。因此,根據《上市規則》LET及凱升未必會被視為適合上市。
證監會亦注意到,LET及凱升須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的註釋7諮詢執行人員的意見,並符合《收購守則》規則2.10的規定,包括須就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在股東大會上獲得股東批准,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須獲得出席大會的無利害關係股東的投票權至少75%的票數投票批准,以及反對票數不得超過附於所有無利害關係的股份的投票權的10%。
證監會覺得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並未符合上述規定。特別是,與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有關的買賣協議已經訂立,而出售事項的完成並不取決於要獲得所需的股東的批准。
證監會已要求LET及凱升承諾,該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在獲得股東批准後方會作實,並會完全遵守相關規則及規例,以解決本會所關注的問題。然而,該兩家公司均沒有回應證監會。證監會亦對該兩家公司及其管理層的行為極度關注。
證監會認為,為了維持公平有序的市場和保障投資大眾的利益,暫停LET及凱升的股份交易是可取的做法。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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