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引述分析:恆大(03333.HK)清盤不等於境內主體破產 購房者擁有法定優先權利
《中新社》報道,昨日(29日)中國恆大(03333.HK)清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再提訊。法官表示,中國恆大債務重組方案欠缺進展,公司資不抵債,正式頒令恆大清盤,熟悉情況的法律專家也提到,此次境外清盤令針對的只是中國恆大,即恆大集團香港上市公司主體之一。必須注意的是,中國恆大被清盤不等於恆大集團境內主體破產。下一步,法院委任的清盤人對被清盤的主體實施接管後,公司現任董事權利終止,但這一系列程序一般只針對中國恆大及其直接持有的資產。
上述法律專家特別強調,購房者是依法擁有法定優先權利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在相應條件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和價款返還請求權,均優先於其他債權受償。換言之,購房者在風險化解、債務清償中有優先權利順位是有堅實法律依據的。
此外,中國恆大作為恆大集團的境外上市主體之一,與其境內外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從股權結構上來看,即使境外主體被清盤,在一段時間內,恆大集團在境內的主要業務不會受到實質性的影響,務實地說,此次清盤對境內保交樓產生的影響將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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