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8日丨 北京能源國際(00686.HK)公吿,內容有關成立有限合夥企業。根據有限合夥協議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首個投資標的將為寧夏中自(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擁有並營運寧夏紅寺堡區200MWp光伏發電項目),據此有限合夥企業將收購寧夏中自99.99%的股權,隨後通過有限合夥企業設立的單一資金信託向寧夏中自提供信託貸款(即信託貸款安排)。
為實施信託貸款安排,於2023年12月28日,有限合夥企業與相關訂約方訂立股權轉讓協議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限合夥企業同意收購,及西藏中自(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同意轉讓寧夏中自99.99%的股權,代價約為人民幣4.3億元。
寧夏中自為一間於中國成立有限公司。於本公吿日期,寧夏中自由西藏中自全資擁有,而西藏中自分別由本公司及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股約70.57%及約29.43%。
董事相信,信託貸款安排將提供必要的資金,以透過償還寧夏中自(於交割後繼續作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的現有債務來增強其財務狀況,這將使寧夏中自能夠更好地分配其財務資源以繼續營運或擴建其目前的光伏發電項目。股權轉讓為信託貸款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將使有限合夥企業直接持有寧夏中自的股權及控制權,為信託貸款安排的後續運作奠定基礎。由於寧夏中自已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本公司對其財務背景及經營情況有很好的瞭解,並認為對寧夏中自進行債務投資的風險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