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新投資(01217.HK):向心、龔青展開法律維權行動
中國創新投資(01217.HK)公佈,向心、龔青已於11月30日委託臺灣律師,就王立強及其友人證人A君,基於欲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之意圖,直接或間接向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地檢署提出申告以及書面陳述向心、龔青兩人,聘用王立強並且動用中國創新公司、中國趨勢公司資金,於香港及臺灣從事情報工作及發展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等虛僞不實內容,使得兩人無端遭受臺灣檢調機關之調查,並自2019年11月24日起不準出境將近四年,以致基本人權遭到嚴重侵害。
向心、龔青在刑事控告書指出,被告王立強及其證人A君,向法務部調查局及臺北地檢署所提出的資料及陳述,業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並非事實,是渠等共同構成誣告之以上犯行。即使證人A君對於所述內容不知虛僞不實,然而王立強利用證人A君遂行誣告,亦應構成誣告罪之間接正犯。
而被王立強指稱爲共諜機構的中國創新公司,其發起人之一就是臺灣着名企業臺灣慧智股份(WYSE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WYSE公司是由代表臺灣多次出席APEC會議的張忠謀,會同行政院開發基金、和信、臺聚、神達等着名臺資企業,合資購併美資企業而來,WYSE公司甚至一度還是中國創新公司的最大股東。
同樣被王立強指稱爲共諜機構的中國趨勢公司,則是得到臺灣着名企業奇美公司技術、產品的全面協助,當時奇美公司的實控人是許文龍。
此外,向心、龔青已於今年3月31日,委託臺灣律師對毅傳媒及記者的錯誤不實報道、9月20日對大紀元及記者的錯誤不實報道,分別發出律師函及其後作出起訴。目前對毅傳媒及記者的訴訟,已在法庭主持下作出調解,毅傳媒及記者同意下架錯誤不實報道,並且改爲正確報道;對大紀元及記者發出律師函之後,大紀元及記者也已同意並更正錯誤不實報道。
監於臺灣高等法院於今年9月6日對向心、龔青作出無罪判決之後,繼續作出限制離境八個月的裁定,向心、龔青於今年9月20日委託律師對此裁定向臺灣最高法院提出抗告,以確認裁定違背法令,目前尚未收到最高法院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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