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14日丨中國恒大(03333.HK)公佈,作為擬議重組的一部分,公司及其他方向恒大新能源汽車(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提供的若干貸款擬按每股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3.84港元的換股價轉換為恒大新能源汽車新股,而有關恒大新能源汽車新股部分將(i)用作恒大新能源汽車強制可交換債券的交換財產及(ii)為恒大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鈎票據之利益存入保管賬户。
於2023年8月14日,恒大新能源汽車與認購方(包括公司)訂立股份認購協議及抵銷協議,據此,各認購方有條件同意認購及恒大新能源汽車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合共5,441,305,702股恒大新能源汽車新股,認購價為每股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3.84港元,總認購金額為20,894,613,901.15港元。有關認購金額將根據抵銷協議的條款及條件,透過於完成後抵銷恒大新能源汽車應付各認購方的相關貸款的方式償付。認購價為每股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3.84港元,較(i)每股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於2023年8月11日在聯交所所報於2023年8月11日(即簽訂股份認購協議前恒大新能源汽車股份的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1.49港元有溢價157.7%。
就擬議重組而言,(i)根據股份認購協議將向公司(或其指定實體)發行的4,178,284,870股認購股份(相當於完成後新能源汽車股份總數約25.66%)將存入有關新能源汽車強制可交換債券及新能源汽車股票掛鈎票據的保管賬户;及(ii)根據股份認購協議將向許先生及鑫鑫發行的690,104,166股認購股份(相當於完成後新能源汽車股份總數約4.24%)將存入保管賬户並用作新能源汽車強制可交換債券的交換財產。
據悉,恒大新能源汽車為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科技研發、生產及銷售服務。公司、鑫鑫、許家印、好邦及丁玉梅,均為根據股份認購協議條款及條件的認購股份認購方,各自為一名"認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