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邦控股(06880.HK)向前行政總裁等7名被告提訴訟 索賠500萬人幣
騰邦控股(06880.HK)公布,已通過向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就涉嫌挪用資金對7名被告啟動民事訴訟程序。
集團指,涉案被告包括被停職的執行董事孫翼飛、前任行政總裁李東明、前財務總監兼財務會計部總監蔣卞、唐志遠、胡新堯、于亮、天津雲橙。公司要求該等被告共同及個別作出資金賠償500萬元人民幣,即涉嫌挪用資金的數額,連同索償金額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該等被告悉數結清總索償金額之日止所產生的利息。
目前公司未從法院收到任何關於500萬訴訟的審判日期的通知。
另外,基於上述情況,董事會認為孫翼飛嚴重缺乏誠信,因此在董事會會議上決議孫翼飛不再適合於集團擔任任何職務。因此,於董事會會議上,董事會決議建議罷免,並進一步決議就使之生效應採取的措施。董事認為,建議罷免將不會對公司或集團的營運帶來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4月停牌,將繼續停牌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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