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集團(02369.HK)違規漏報共逾16億人幣工程合約
酷派集團(02369.HK)公布,早於2018年8月8日,其全資附屬公司深圳宇龍與吳川建築訂立二期建設合約,據此吳川建築同意擔任酷派信息港項目二期建設工程之總承建商,合約金額總計約為6.99億元人民幣(下同)。於同日,深圳宇龍另與吳川建築訂立三期建設合約,據此吳川建築同意擔任酷派信息港項目三期建設工程之總承建商,合約金額總計為2.03億元。於2020年10月14日,其全資附屬公司東莞宇龍與吳川建築訂立東莞建築合約,據此吳川建築同意擔任東莞三期項目建設工程之總承建商,合約金額總計為7.5億元。
集團指,酷派信息港建設合約屬須予披露交易,而東莞建築合約則構成主要交易。但由於集團對上市規則的不慎誤解及疏忽,以致未能於相關時間就酷派信息港建設合約及東莞建築合約各自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適用的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的規定。
集團表示,鑒於東莞三期項目已開始興建逾兩年,解除東莞建築合約屬不切實際;及東莞三期項目尚在進行中,儘管東莞建築合約須遵守上文所載的股東批准規定,公司認為這可能沒有意義,故無意就批准或追認東莞建築合約而寄發任何通函或召開任何公司股東大會。
集團指,為避免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將安排董事、高級管理層及負責人員定期接受有關須予公布交易的監管合規事宜的培訓,確保有關人士充分掌握上市規則之規定;加強集團不同部門之間就上市規則項下可能與集團有關的規定進行的協調及報告安排以及監察集團對上市規則的持續遵守情況;及於進行任何建議交易或活動前諮詢專業顧問,確保集團可及時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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