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9日丨萬科企業(02202.HK)公佈,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重選連任。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算,至本屆董事會的相關任期屆滿時為止。鑑於第十九屆董事會的任期即將屆滿,經第十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3年5月29日決議,胡國斌先生、黃力平先生、雷江松先生及辛傑先生已獲提名為第二十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鬱亮先生及祝九勝先生已獲提名為第二十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廖子彬先生、林明彥先生、沈向洋博士及張懿宸先生已獲提名為第二十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
公司的職工代表大會將以民主方式選舉一名職工代表董事,有關選舉職工代表董事之結果將另行公吿。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公司職工代表監事不得少於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每名監事任期為三年,並可連選連任。鑑於第十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經第十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慄淼先生及解凍先生已獲提名為第十一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將以民主方式選舉一名職工代表監事,其結果將另行公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