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8日丨MI能源(01555.HK)公佈,於2023年5月16日,公司接獲聯交所之函件,當中載列以下恢復公司股份於聯交所買賣的指引("復牌指引")。根據復牌指引,公司應:
(a)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刊發所有尚未公佈之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核修訂;
(b)對擔保及償還進行適當之獨立調查,評估對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之影響,公佈獨立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補救行動;
(c)進行獨立的內部監控檢討,並證明公司已制定足夠的內部監控和程序,以履行其在上市規則下的義務;
(d)證明對於管理層之誠信及╱或任何對公司管理及營運具有重大影響力之人士之誠信均沒有合理之監管憂慮(其可能對投資者帶來風險及損害市場信心);
(e)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
(f)向市場公佈所有重大資訊,以供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之狀況。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