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復星國際(00656.HK):沙鋼集團起訴要求復星產投將係爭股權質押給沙鋼集團
格隆匯 04-21 22:22

格隆匯4月21日丨復星國際(00656.HK)公佈,有關(其中包括)復星高科、復星產投及復星工發(合稱"賣方")簽訂框架協議、前次股權轉讓協議及新股權轉讓協議以出售南京南鋼60%股權的事項。

於2023年4月21日,復星產投接獲(2023)滬02民初34號《民事裁定書》、《民事起訴狀》、《證據目錄》等訴訟文件,據此,沙鋼集團(作為"原吿")指稱復星產投(作為"被吿")未有履行其於框架協議項下將其持有的南京南鋼11%股權(對應南京南鋼註冊資本人民幣3.3億元)("係爭股權")質押給沙鋼集團的義務,從而於2023年3月2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訴訟("沙鋼訴訟")要求復星產投將係爭股權質押給沙鋼集團,並對復星產投持有的係爭股權進行了凍結。

集團認為,賣方與原吿於2022年10月14日簽署的框架協議,其中約定賣方應在收到全額誠意金後"爭取"10個工作日內將所持有係爭股權質押給原吿,而非保證完成該等股權質押。框架協議中使用"爭取"的表述是因為原吿與被吿均已知曉彼時被吿已將上述係爭股權質押給南鋼集團,再行將係爭股權質押給原吿並辦理登記事宜並非被吿單方可獨立決定並操作之事項。因此,被吿並未違反框架協議有關約定。

此外,根據原被吿雙方於2023年3月14日簽署的前次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前次股權轉讓協議已取代框架協議,故框架協議實際已被替代並終止。同時,前次股權轉讓協議亦就係爭股權質押事宜做了明確約定,即被吿於前次股權轉讓協議交割前將係爭股權質押給原吿即可。根據前次股權轉讓協議有關管轄權約定的條款,即便原被吿雙方關於係爭股權質押存在爭議,亦應向南京南鋼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鑑於賣方依據前次股權轉讓協議已於2023年4月4日足額向沙鋼集團全額返還誠意金人民幣80億元及相關利息,框架協議項下沙鋼集團之主債權實際已消滅。因此,在框架協議已終止且其項下主債權已消滅的情況下,原吿仍罔顧基本事實與基本法律關係,濫用訴權,依據已失效的框架協議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係爭股權質押之訴並提起保全,缺乏基本的商業誠信。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