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格隆匯專欄:中信證券研究 作者:許英博 徐濤 陳俊雲 楊澤原 黃亞元 王冠然 賈凱方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從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要素、平台經濟、數字技術等方面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提供遠期目標。從全球科技市場來看,以ChatGPT為代表的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全球範圍內持續超預期,而國內科技板塊隨着我國經濟的持續復甦,基本面亦有望逐步改善。我們認為,《規劃》的發佈體現了數字化、智能化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將為科技產業的投資帶來更多的政策支撐。從投資維度,我們建議重點關注:1)與底層算力、數據要素相關的數字基建板塊。2)與數字經濟場景密切相關的信創以及基礎軟硬件板塊。3)深度參與數字經濟發展以及AI等新技術的互聯網平台經濟公司等。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提出2035遠期數字中國建設目標。
《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簡稱“《規劃》”)指出,建設數字中國是數字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有力支撐,明確了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規劃》同時提出2025年“基本形成橫向打通、縱向貫通、協調有力的一體化推進格局”,與2035年“數字化發展水平進入世界前列,數字中國建設取得重大成就”的預期。在內容方面,《規劃》提出了“2522”的整體框架,其中包括:
1)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體系包括了打通數字基礎設施大動脈,與實現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
2)全面賦能經濟社會發展包括了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發展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務、打造自信繁榮的數字文化、構建普惠便捷的數字社會、建設綠色智慧的數字生態文明五個要素深度融合;
3)強化數字中國關鍵能力需要從構築自立自強的數字技術創新體系,和築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做起;
4)工作推進注意事項方面,包括了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體制機制、保障資金投入、強化人才支撐、營造良好氛圍等方面;
5)此外,還要建設公平規範的數字治理生態,構建開放共贏的數字領域國際合作格局,全面提升數字經濟的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數字技術和產業的深度融合,助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人工智能:產品與效率持續加速,促進經濟的持續發展。
近期以ChatGPT等人工智能技術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持續超預期,國內外科技公司相關產品的陸續發佈,加速了人工智能的持續落地。根據工信部數據,中國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在2022年超過4000億元,伴隨着新技術迭代升級和產業的快速增長,人工智能場景創新將持續促進高水平應用,更好地支撐高質量發展,同時伴隨着人工智能與現實產業的深入融合,將推進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的持續發展。我們認為,新興技術的快速迭代,將帶動國內科技產業的持續升級。
平台經濟:作為數字經濟的重要部分,持續健康發展。
過去兩年,政策面針對互聯網行業反壟斷、數據安全、個人隱私的政策監管持續落地,行業逐步進入常態化監管階段。《規劃》指出,支持數字企業發展壯大,健全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工作機制,發揮“綠燈”投資案例引導作用,推動平台企業規範健康發展。預計互聯網公司在現有業務基礎上,將進一步融入數字經濟的發展浪潮,一方面通過效率的提升,持續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此外,互聯網公司在基礎技術研發、雲計算、虛擬現實、文化創新等數字經濟領域持續佈局。我們認為,上述業務的佈局將持續提升平台經濟整體的效率,為後續增長提供更廣的空間。
科技產業鏈:兼顧創新與安全,關注底層算力、新基建、應用層等領域的機會。
在當前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下,黨的“二十大”加大對科技產業的關注,我國“十四五”規劃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在追求效率基礎上更加強調安全可控。《規劃》亦指出,要構築自立自強的數字技術創新體系。我們認為產業鏈安全、信創安全、數字經濟安全相關的半導體、計算機、雲網等板塊值得關注。從創新與效率維度,智能終端、互聯網等行業的基本面逐步復甦,創新有望帶動效率的持續改善。與下游應用場景相關的消費電子、數字經濟以及港股互聯網等細分領域。
風險因素:
《數字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行動的配套政策不達預期;企業IT開支的增長不達預期;核心技術國產化不達預期;IoT和AR/VR的發展普及不達預期;宏觀經濟影響下新基建進展不達預期;全球市場流動性不足的風險;海外經濟衰退壓力加大以及國際經貿風險等。
投資策略:
我們認為,《規劃》的提出進一步強調了數字經濟在中國經濟發展的中的重要性,科技企業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將在基礎設施、場景應用、平台服務、前沿技術研究等多個維度發揮重要作用。展望後續,隨着國內經濟的持續復甦、政策的持續支撐,國內科技板塊的基本面有望逐步改善,同時板塊整體的估值性價比亦較為突出。我們建議重點關注:
1)與底層算力、數據要素相關的數字基建板塊,如半導體、5G、IDC、運營商與雲平台等領域。
2)與數字經濟場景密切相關的基礎軟硬件板塊,如在線辦公、CPU、基礎軟件、應用軟件等領域。
3)深度參與數字經濟發展或AI等前沿業務的互聯網平台經濟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