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HK):核數師注意到附屬為主席提供不合規擔保
MI能源(01555.HK)公布,於2月10日獲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知會,就集團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進行審計過程中,注意到與公司一家附屬戈壁能源所提供擔保有關之不合規事項,涉及公司主席、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張瑞霖欠江蘇油建建設工程(貸款人)借款本金5,95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利息495萬元。由於貸款人申請強制執行調解協議,戈壁能源於該等和解協議各自同意就張瑞霖之還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惟集團並無就提供擔保收取任何費用,亦無作出任何抵押。
此外,公司附屬駱駝石油聲明其於2017年代表張瑞霖向貸款人支付1,000萬元。根據目前可得資料,據稱付款並無於駱駝石油賬目入賬,惟駱駝石油向貸款人支付之1,000萬元在其賬目及記錄入賬為與貸款人訂立之協議項下資產購買保證金。該金額其後由駱駝石油作出撥備及撇銷。
公司指出,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由艾民擔任主席,並由梅建平、廖英順、楊日泉及郭燕軍擔任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調查擔保、償還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集團的內部控制不足。另外,張瑞霖已由執行董事調任為非執行董事,自2月25日起生效。於調任後,張瑞霖將繼續擔任董事會主席,惟不會參與集團的日常業務經營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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