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4日丨拉夏貝爾(06116.HK)公吿,公司被債權人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該案件,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擔任公司管理人,以及定於2023年5月24日下午14:00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自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以來,公司及相關各方積極配合管理人有序推進破產清算工作。截至目前,管理人正有序開展債權人申報、債務及資產核查等工作。
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清算後,若在宣吿公司破產前債務人或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一以上的出資人未向上海市三中院提出重整申請,或上海市三中院裁定不受理公司重整,或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但重整計劃(草案)未經債權人會議、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未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且重整計劃(草案)未獲上海市三中院批准的,公司將被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宣吿破產。宣吿破產後管理人將依法對公司開展清理工作,並在取得上海市三中院出具的終結破產程序裁定後,向公司的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股東權益將在公司註銷後歸零。
公司內資股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板塊掛牌後,於2023年2月6日起暫停轉讓。根據《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公司內資股股票暫停轉讓。待暫停轉讓原因消除後,申請內資股股票恢復轉讓,請投資者關注暫停轉讓風險。
根據《關於退市公司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實施辦法》第四十條及《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公司被法院宣吿破產後,應當公吿並終止內資股股票轉讓,並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辦理退出登記,即公司存在內資股股票終止在退市板塊掛牌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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