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12月3日報道,美國及其盟國已經就限制俄羅斯石油出口價格達成一致,試圖以此來限制俄羅斯的化石燃料收入,這一新的重大制裁計劃於12月5日起實施生效。
12月2日,歐盟就每桶60美元的油價門檻達成協議,七國集團和澳大利亞當天簽署了該協議。這低於媒體此前曝出的65—70美元/桶上限水平。
這些國家還達成了一個包括允許每兩個月修訂一次價格的機制,還有一項計劃是,確保任何重新設定的油價上限應至少比平均市場價格低5%。
按照這一價格上限,如果石油售價超過每桶60美元的門檻,將禁止為俄石油運輸提供保險、金融等服務。
有媒體分析認為,60美元/桶的上限價格旨在達成一種微妙的平衡:即在限制俄羅斯石油出口收入的同時,不減少俄羅斯對全球市場的出貨量。
在最後階段的談判結束後,歐盟輪值主席國捷克2日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説,歐盟成員國當天就對俄海運石油出口設置價格上限達成協議。該協議仍需經過書面程序正式批准,相關細節將於4日公佈。
此前,七國集團財長9月達成協議,對俄出口石油設置價格上限。根據協議,七國集團將從12月5日起對俄原油實施限價,明年2月5日起對俄精煉石油產品限價。俄方表示,將不會向對俄石油實施限價的國家供應石油和石油產品。限制從俄進口石油和對俄石油設置價格上限等提議,只能導致油價像天然氣價格一樣飆升。
當地時間12月2日,國際文傳電訊社援引俄羅斯副總理諾瓦克的説法報道稱,歐盟設置油價上限不會影響俄羅斯12月的石油產量。俄羅斯副總理亞歷山大·諾瓦克表示,儘管存在不確定性,但俄羅斯石油仍將有足夠需求。
對於西方設定俄石油價格上限一事,俄方曾表示,將以自身利益為指導,不會向對俄石油實施限價的國家供應石油和石油產品。限制從俄進口石油和對俄石油設置價格上限等提議,只能導致油價像天然氣價格一樣飆升。
俄羅斯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斯盧茨基吿訴塔斯社,歐盟這項舉措將危及自身的能源安全,而且違反了市場法律法規。
俄羅斯總統普京曾強調,莫斯科不會自費為他人福祉買單,也不會向限制價格的國家供應能源資源。他稱實行油價上限源於對俄羅斯的“欺騙伎倆和無恥的敲詐勒索”。
俄羅斯副總理亞歷山大·諾瓦克10月也曾宣佈,莫斯科不會向那些試圖通過上限價格機制人為限制其成本的國家供應石油。在俄羅斯能源周論壇上,副總理還指出,價格應該以市場方式形成,同時考慮到供需平衡。諾瓦克稱限制俄羅斯石油價格的提議是“無比荒謬”的。
根據美國財政部官員的表態,價格上限生效後,80%-90%的俄羅斯石油仍可規避價格上限繼續流通。
華泰證券預計短期內供給受影響的規模約為80萬桶/天-160萬桶/天,佔2021年全球總需求的0.8%-1.6%。但實際上,目前商議的限價水平高於彭博7月6日報道的水平、且各國在此前早有囤積原油等準備措施,預期對供給的影響可能更接近預測的區間底部,即80-120萬桶/天。並且,俄羅斯有望逐步彌補運力缺口,所以對中長期石油供給的影響或有限。
華泰證券認為,價格上限和禁運的實際衝擊遠小於理論影響。理論上,不管是否存在上限,明年2月以後,歐盟(除部分豁免)國家都將停止進口俄油(包括原油及成品油),彭博報道顯示體量約佔2021年俄羅斯石油出口量的三分之一,BP數據顯示約佔全球石油消費量的3%。
Burggraben數據顯示,2022年10月,俄羅斯石油總出口中海運為610萬桶/天,剔除對保加利亞和克羅地亞的豁免(15萬桶/天),可能受到價格上限影響的俄羅斯石油出口規模為595萬桶/天。
因此,價格上限理論上會影響俄羅斯四分之三的石油出口,約佔BP統計全球石油消費量的6.5%;看似影響範圍不小,但俄羅斯已採取應對措施降低衝擊的影響。根據航運經紀公司 Braemar 的測算,雖然目前俄羅斯原油出口所需油輪存在缺口,但可通過所屬權不清晰的“影子船隊”來彌補,數量基本能滿足俄羅斯的航運需求。
華泰證券進一步認為,對於石油這類可貿易品而言,價格上限這類措施對實際供需結構的中長期影響有限。一方面,銀行和保險公司在制裁剛開始時可能會採取較為謹慎的態度,儘量少承擔風險,此後隨着價格上限的實施細節更加明確,銀行和保險或可根據情況為更多的石油運輸商提供服務,另一方面,隨着制裁落地延長,俄羅斯也能夠找到更多運力,從而降低制裁對出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