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銀行(03866.HK)控尚乘環球違反投資管理協議
青島銀行(03866.HK)公布,於本月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針對尚乘環球市場有限公司提起訴訟並正式獲得法院受理。
青島銀行與尚乘環球於2015年簽訂《投資管理協議》,投資組合的初始投資及追加投入合計3.5億美元。根據該協議,尚乘環球受青島銀行委託,投資單一發行人發行的證券總計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投資組合內由同一發行人發行的證券總市值不得超過投資組合內的證券總市值25%。
青島銀行表示,尚乘環球違反上述協議約定、違反其作為受託投資管理人的職責,超出該協議的授權範圍,於約2022年6月認購面值合計約2.64億美元的證券。
青島銀行要求尚乘環球賠償原告總計約2.64億美元或經評估後確定的金額、交付或轉讓未經授權交易的證券除外的投資組合證券以及投資組合投資的所有資產所有權、要求進行必要的賬目查詢、償還有待評估的損害賠償或公平賠償、承擔訴訟訟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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