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鼓勵國企收購困難房地產企業滯銷房
浙江省湖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發通知提到,對困難房地產企業的滯銷房,鼓勵國有企業收購,作為保障安置用房等。經市全力促進房地產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專班認定的出險項目,參照恆大(03333.HK)項目風險處置方式,對稅收等政策提供支持。
同時,對該地區同一個出險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項目,適當放寬資金使用限制,允許項目資金在該地區內不同項目間統籌使用,確保被調出資金的項目在「保交樓」無風險、償還房地產開發貸款及併購融資,並留足至產權辦理所有費用的基礎上,盈餘資金可支持其他項目風險處置。(t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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