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銀行(01963.HK)獲判須予償還5億人幣本息
重慶銀行(01963.HK)(601963.SH)公布,有關該行追討債權投資本金5億元人民幣(下同)以及相關利息,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重慶愛普地產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該行償還債券投資本金5億元及利息,並須向該行支付律師費20萬元。該案受理費約295萬元、公告費260元由被告負擔。
該一審判決尚處於上訴期內,重慶銀行已對訴訟所涉債權投資計提相應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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