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購鬆綁:外地人購房允許斷繳或補繳社保不超過三個月
針對廣州限購鬆動傳聞,據《證券時報》引述廣州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作人員回應表示,自6月1日更新的限購政策規定,非該市戶籍的居民家庭購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五年在該市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個稅證明中,允許除起始月外累計不超過三個月的斷繳或補繳記錄。
對於非該市戶籍退休人員,能提供在廣州市退休的證明材料,退休之日前五年在該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家庭名下查無房產且提交資料符合要求的,可限購一套商品住房。其中,對在2017年3月18日前已完成認購或者網簽的,提供退休之日前連續三年的社保或者個稅證明即可。
據悉,早前廣州限購政策規定,非該市戶籍家庭購房,需提供連續五年社保或個稅證明,不允許中斷或補繳。(t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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