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28日丨CWT INT'L(00521.HK)公佈,有關海航集團及海航物流的重整事項("該重整事項")。於2021年10月31日,根據海南高院向海航集團送達的《民事裁定書》,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團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重整計劃》("該重整計劃"),並終止海航集團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包括海航物流)實質合併重整程序,而有關裁定為終審裁定。
公司獲海航集團吿知,於2022年4月24日,海南高院下達有關完成實施該重整計劃的裁定書,而有關裁定為終審裁定。公司獲吿知,根據該重整計劃,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海南海航二號信管服務有限公司("二號信管服務")已予成立。二號信管服務的控股股東為海航集團破產重整專項服務信託("該信託"),即一項就實施該重整計劃而設的信託。該信託的受託人為由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中信信託")及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興隴",連同中信信託統稱為"受託人")組成的財團。該信託是為該重整計劃下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包括海航集團)的所有債權人而設。
公司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公司股份恢復買賣,自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