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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A SPAC遞交上市申請 發起人包括鄭志剛
根據聯交所資料,A SPAC昨日(15日)遞交上市申請,為本港第十家申請上市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 A SPAC發起人包括A SPAC (Asia) Holdings Corp.、新世界發展(00017.HK)執行副主席兼行政總裁鄭志剛旗下裕承科金(00279.HK)及匯通永利資產管理,分別持有A SPAC已發行B類股份約73.25%、16.05%及10.7%。獨家保薦人為海通國際。 A SPAC旨在收購或與一個或多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併購目標進行業務合併(即SPAC併購交易),傾向在消費行業(其將利用科技促進其在亞洲的增長和發展,特別是在中國內地和香港)物色潛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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