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商修博彩法:中介業務法將規範明晰合作人定義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立法會二常會上午續與政府代表細則性討論修改博彩法,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官員列席。小組會主席陳澤武稱,法案建議「合作人」的定義為由博彩中介選定以協助其從事博彩中介業務,且獲博監局許可的自然人。委員會關注「自然人」的工作性質及內容,具體是哪種人員,政府稱將說明清楚。
他提到,有議員關注連帶的責任,由於承批公司只與中介合作,沒有與合作人有直接合作,若合作人違規,關注承批公司需否負連帶責任。澳門政府解釋稱,將由中介業務法律作規範,屆時合作人的定義、義務、合作人、中介與承批公司之間的關係將進一步清晰,以釋除議員的疑慮。
陳澤武引述當局稱,過去二十年來,在娛樂場內經營的幸運博彩種類新增11種,即現有的為35種。新的條文建議進一步放寬,除了承批公司申請外,博監局也可自行建議在娛樂場內經營的幸運博彩種類。(w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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