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2日丨泰加保險(06161.HK)發佈公吿,誠如公司此前公佈,根據保險業監管局的指示,自2022年1月7日起,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泰加保險有限公司的事務、業務及財產均由德勤的黎嘉恩先生及甘仲恆先生管理,彼等獲保監局於2022年1月7日委任為共同及各別經理。2022年1月17日,公司向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申請複核(其中包括)該指示以及緊急申請暫緩執行該指示。在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主席的指示下,暫緩申請的聆訊已於2022年1月31日舉行,並已延至2022年3月1日,而複核申請的聆訊將於2022年4月22日舉行。
董事會注意到保監局於2022年1月7日發佈的新聞稿。公司完全不同意保監局新聞稿所載有關泰加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41章保險業條例下法定規定的説法。公司已向其法律顧問尋求建議並將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暫緩申請及複核申請,對該等揣測性的説法進行有力反駁。應公司的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2年1月5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在聯交所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