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6日丨東莞農商銀行(09889.HK)公佈,根據東莞市政府於2022年2月15日印發的文件,為落實廣東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總體部署,推動本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打造在廣東省領先、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優質農商銀行集團,經廣東省政府同意,本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和廣東普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寧農商銀行")的管理權從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省農信聯社")整體移交至東莞市政府("主管機構調整"),並由東莞市政府委託本行協助管理普寧農商銀行,協助做好普寧農商銀行日常治理和經營管理,指導督促普寧農商銀行不斷完善法人治理機制,推動其持續良好發展。具體委託協助管理事項包括黨組織、團組織、工會組織、幹部管理、人事檔案、紀檢監察、審計監督、考核評價等("協助管理安排")。
省農信聯社成立於2005年,根據廣東省政府授權,履行對廣東省農商行(農信社)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普寧農商銀行前身是普寧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於2016年經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改製為普寧農商銀行,主要在廣東省揭陽普寧市從事銀行業務。於公吿日期,本行未持有普寧農商銀行任何權益。經本行董事會經合理查詢後所知,普寧農商銀行股權結構較為分散,未有單一股東持股超過30%,主要股東皆獨立於本行關連人士及其聯繫人。本行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按照東莞市政府的指導,開展對普寧農商銀行的協助管理工作。
本行認為,本行主管機構調整有利於本行進一步深耕東莞本土市場,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本行主管機構調整和協助管理安排不會影響本行的日常營運和正常業務,不會對本行的經營管理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行將繼續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