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5日丨兗礦能源(01171.HK)董事會謹此通知公司股東及公眾投資者,公司於近日獲悉:
(一)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就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及違反證券法律及法規("相關事宜")向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昊華能源",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1101))及其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包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以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員田會)發出一份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田會為時任昊華能源的獨立董事。基於行政處罰決定書,由2015年至2018年,昊華能源虛增資產並在其2015年至2018年的年報中作出虛假披露。中國證監會決定(其中包括)對田先生給予警吿並處以人民幣100,000元罰款。
(二)上交所就相關事宜向昊華能源有關責任人(包括田會)發出一份紀律處分決定書(〔2022〕4號)("紀律處分決定書")。會為時任昊華能源的獨立董事。基於紀律處分決定書,上交所作出(其中包括)對會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並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相關事宜與公司並無關連,及公司的財務及經營狀況不會受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相關監管措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