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3日丨宏利金融-S(00945.HK)宣佈已獲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批准其早前公佈的“常規發行人要約”計劃,可通過回購而註銷不多於9700萬股宏利普通股,佔宏利已發行流通的普通股大約5%。截至2022年1月31日,宏利已發行流通的普通股的股數為1,942,706,408股。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理處早前已批准此“常規發行人要約”,據此宏利在符合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的大額交易守則的前提下,可於任何交易日於該交易所回購不多於164.3662萬股宏利普通股,相當於該交易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六個月內其平均單日交易量657.4651萬股普通股的25%。經由“常規發行人要約”的回購,可透過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由2022年2月3日起展開,直至要約到期日2023年2月2日或宏利完成回購之較早日期止。
通過“常規發行人要約”,宏利可選擇回購普通股作為其資本管理策略的其中一環,該策略旨在維持健康的監管資本比率,並平衡公司為股東創造價值之目標。此外,宏利計劃回購股票,旨在減輕最近完成的再保險交易對每股普通股攤薄盈利及每股普通股核心盈利的影響。
經由“常規發行人要約”的回購,可透過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加拿大和美國的另設交易系統按回購時的當時市價或其他所允許的價格進行。宏利經由“常規發行人要約”購入的所有普通股將被註銷。所有回購交易均須遵守適用的加拿大證券法例和美國聯邦證券法例。
此外,宏利可根據適用法律對加拿大和美國以外的宏利普通股進行回購。在獲得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宏利亦可根據適用的證券監管機構所發出的發行人要約豁免令,以私人協議的方式直接從其他持有人購入普通股。根據證券監管機構發出的豁免令所進行的任何私人購股交易,一般按當時市價折讓訂價。宏利亦可藉助衍生工具計劃支持其回購活動,包括沽售認沽期權和遠期購買合約、加速股票回購交易、其他股權合約或以其他方式購入股票,每一方式均須通過監管機構審批以及按適用證券法所允許的條款和時間進行。透過“常規發行人要約”以及所有其他可能安排回購的普通股總數,將不超過9700萬股普通股。
宏利已簽訂股份自動回購計劃,根據該計劃,宏利的指定經紀商將根據該“常規發行人要約”回購宏利普通股。根據自動回購計劃購入的普通股實際數目、購入時間以及購入普通股之價格將視乎未來市況而定。該自動回購計劃已獲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事先批准,容許在任何時候回購宏利普通股,包括在宏利由於自身內部禁售期、內幕交易守則或其他原因而一般未能積極參與市場交投時,回購宏利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