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委任德勤接管泰加保險
保監局公布,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35(2)(b)條賦予的權力,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恆為經理,全面接管泰加保險的所有事務及資產,以維持巿場穩定運作和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
保監局發言人表示,鑒於泰加的營運情況和償付能力一直並不理想,保監局早前已施加一系列額外監管規定,包括要求該公司以保監局名義存放法定存款,以及限制其資產的運用及調配等。
發言人指,保監局透過進行監管工作及收集市場情報,發現泰加的投資活動和資金調配可能違反《保險業條例》(第41章)下的法定要求,其企業管治亦出現缺失,因此決定行使權力,委任經理全面接管該公司的事務及資產,確保其業務正常運作,以維持市場穩定和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經理同時會就泰加的財政狀況進行詳細評估,並將結果呈交保監局。
發言人續說,泰加的業務近八成為汽車保險,當中涉及約10,000架的士,其餘主要為僱員補償保險,所有業務合計佔一般直接保險業務巿場份額的1.43%。該公司現存保單的保障條款不會受到是次接管行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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