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8日丨華夏文化科技(01566.HK)發佈公吿,公司董事會已注意到,於2021年10月6日,公司股份的價格下降而成交量上升。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董事會確認,除本公吿所披露的內幕消息外,其並不知悉有關不尋常股價及成交量波動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須公佈以避免公司證券出現虛假市場的資料,或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的內幕消息條文須予披露的內幕消息。
針對報章報道認購人已於公開市場上出售並隨後購回第一批股份,公司無法確定認購人及╱或立橋自2021年10月6日起是否於市場上及╱或於市場外促成任何與股份有關的出售及收購。
於本公吿日期,公司尚未收取認購股份的任何代價,相應地,認購人尚未根據股份認購協議的條文達成其支付責任。因此,誠如公司的法律顧問所吿知,股份認購協議應被視為因認購人的上述違約而予以終止。
公司與公司的法律顧問就開曼羣島法律作商討後,監於認購股份未獲支付,因而決定進行催繳及沒收程序以註銷認購股份。不論股份認購協議是否予以終止,均可啟動程序,公司將向認購人發出催繳函。催繳函已於2021年11月24日郵寄予認購人。預期認購股份可於2021年12月26日或之前根據程序予以註銷。
此外,明揚企業有限公司(其由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主要股東莊先生全資及實益擁有)持有的約3825萬股股份(出售股份)(佔(i)經認購股份擴大後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3.57%;或(ii)註銷認購股份後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3.88%)已於2021年10月6日強制出售。出售股份先前已質押為與明揚的若干保證金融資(俗稱孖展)相關的證券。由於2021年10月6日的不尋常股價波動(董事會無法得知其背後原因),出售股份的市值下跌至低於上述保證金融資的貸款對價值比率的規定最低要求金額,因此,承押人行使其強制出售出售股份的權利,而出售股份已被承押人於公開市場上出售。
於2021年8月31日,莊先生經明揚於約2.96億股股份中間接及實益持有權益,佔(i)經認購股份擴大後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7.64%;或(ii)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30.05%(註銷認購股份後)。隨後直至2021年10月6日為止,除強制出售外,莊先生持續透過明揚於公開市場購買及出售若干數目的股份。
在該等交易及強制出售的累計影響下,於本公吿日期,莊先生經明揚於約1.92億股股份中間接及實益持有權益,佔(i)經認購股份擴大後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7.95%;或(ii)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9.52%(註銷認購股份後)。
公吿稱,公司於2017年9月向一間金融機構發行未償還金額約為6380萬港元的非上市有抵押有擔保票據(所有將予累計的利息已獲酌情豁免)的到期日為2021年9月25日。就票據負債總額而言,到期應付的應計利息約為380萬港元,但已獲票據持有人豁免。於本公吿日期,公司已償還票據負債總額的剩餘金額6000萬港元,分別於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3日及2021年12月6日各償還金額2000萬港元。
此外,公司向不同個別人士及公司發行未償還本金額約為6270萬港元及應計利息約為1130萬港元的若干非上市無抵押債券已到期。該等債券於2017年6月至2020年10月發行,並已於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到期。公司已與上述負債的票據持有人及債券持有人磋商,並建議於2021年11月及12月期間結清上述未付的負債。上述未付的負債不會導致公司交叉拖欠其他負債。公司亦一直就以新債務融資償還上述已到期負債與多名投資者積極磋商及討論,預期將於年底前落實有關條款。
此外,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1年12月9日上午9時正起恢復股份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