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評論:須加大對帶貨主播和直播平台監管
內地官媒《經濟日報》發文指,當前直播帶貨問題頻生,當中重要原因是相關法律法規缺失,商家、主播、平台三者責任界定不清晰,以致遇到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當直播購物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時,消費者取證難、維權難,這無形中又給了部分帶貨主播頂風作案的勇氣,也讓一些直播平台淪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重災區。
文章認為,直播帶貨除了需要加快相關立法和行業標準的製定外,釐清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加大對帶貨主播和直播平台的監管和懲罰力度,亦迫在眉睫。
評論以《整治直播帶貨亂像還需下猛藥》為題,指在高利潤下,過低的違法違規成本,不足以對帶貨主播形成強有力的震懾。對劣跡斑斑的問題主播,處罰不能「雷聲大雨點小」,不僅要讓其付出慘痛經濟代價,更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以限制,對管理不力、出現問題頻次較高的直播平台則要通過約談、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其改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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