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8日丨MI能源(01555.HK)公吿稱,自委任聯合臨時清盤人以來,公司與其若干債權人(包括若干主要票據持有人)(“原有同意債權人”)及各自的顧問一直進行具建設性的對話,併合作以加快就集團離岸金融債務重組達成協定(“建議重組”)。
與原有同意債權人的協商已取得進展,並就建議重組的條款達成原則性協定。一經落實,建議重組將為公司及集團提供可持續的資本架構,讓公司能夠專注於其日常營運,以改善現金流量及流動資金,並提高持份者的價值。
因此,董事會宣佈建議重組的條款以及(其中包括)公司與原有同意債權人於2021年10月28日訂立的重組支持協議(“RSA”)。公司鼓勵票據持有人加入RSA並支持建議重組。於該公吿日期,持有票據債務約72%的票據持有人已妥為簽署RSA,並受其條款的約束。
預期票據的建議重組將透過開曼羣島的債務償還安排(“開曼安排”)以及以取得跨境寬免為目的於相關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附屬承認或強制執行法律程序(如適用及必要)而實施。債務償還安排為允許有關法院核准經有關類別債權人表決並獲所需大多數票數批准的“償債妥協或安排”的法定機制,並非破產程序。
公司預期儘快根據RSA及條款書所載條款開展建議重組的實施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