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19日丨山東墨龍(00568.HK)公佈,公司於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0號),主要內容如下:
當事人: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墨龍),住所:山東省壽光市文聖街999號。
劉雲龍,男,1969年5月出生,時任山東墨龍董事長兼總經理,住址:山東省壽光市上口鎮雙井口村373號。
劉民,男,1975年2月出生,時任山東墨龍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住址:山東省壽光市廣場街79號。
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山東墨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吿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