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認為,鑑於二人未能履行其於《GEM上市規則》下的職責,若兩人仍繼續留任該公司董事會成員,將會有損投資者的利益。
聯交所指,該公司通知了兩人有關事項的禁售期,即該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由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7日);及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三個月的季度業績(由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據上市科所得資料,錢鋼曾於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7月17日期間買賣該公司股份(錢鋼交易),王德群則曾於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18日期間買入該公司股份(王德群交易)。儘管二人都知道有禁售期,所有的錢鋼交易和部分的王德群交易都是在禁售期內進行。
GEM上市委員會裁定兩人在禁售期內進行了有關交易,而且沒有事先通知主席或其他指定董事並取得列明日期的書面確認,違反了《GEM上市規則》第5.54、5.56(a)及5.61條。兩人違反了各自的《承諾》,未有盡力遵守《GEM上市規則》。二人應熟悉當中第5.54、5.56(a)及5.61條的規定,積極採取行動確保不在禁售期內買賣該公司股份,並在買賣之前先通知主席及取得主席/指定董事的書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