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萊集團(00970.HK):收到耀萊控股發出高等法院傳票
耀萊集團(00970.HK)公司,於上周二(6日)收到原告耀萊控股有限公司(接管中)發出的香港高等法院傳票令狀,其中公司及其財務總監和公司秘書被列為被告之一。
原告指,由於公司及秘書未有採取行動糾正第一被告人的失誤,公司及秘書亦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法定報告責任,並合謀以非法方式傷害原告方,因此向第一被告人、公司及秘書作出共同及各別的申索損害賠償,申索額約為1.43億元及利息和費用。
公司表示,資深大律師的初步意見是原告方提出的訴狀表面上缺乏足夠的詳情以透露可行的申索,因此原告方對公司及秘書的申索在現階段為不可持續,認為申索毫無根據,並將對法律訴訟作出積極抗辯,目前預計法律訴訟不會對財務及營運方面產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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