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28日丨中國金茂(00817.HK)發佈公吿,2021年6月28日,公司與賣方(即利東有限公司)訂立股份買賣協議,據此,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約4.937億股中國宏泰發展(06166.HK)股份(相當於該公吿日期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29.90%),代價為每股中國宏泰股份3.00港元,股份銷售的代價約為14.81億港元。
緊隨股份銷售完成後,公司將成為中國宏泰的主要股東,並持有493,720,010股中國宏泰股份。緊隨股份銷售完成後,賣方及趙穎女士將仍為中國宏泰的控股股東,持有合共727,845,654股中國宏泰股份(佔現有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44.08%)。
同日,公司與(其中包括)中國宏泰訂立可換股債券認購協議,據此,公司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中國宏泰已有條件同意發行本金額約為1.23億美元的可換股債券。
按初步換股價每股換股股份3.05港元計算,可換股債券獲悉數轉換後將發行合共約3.137億股換股股份,相當於現有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19.00%及經發行換股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15.97%。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所得款項淨額將由中國宏泰用於償還其現有未償還債務、為其現有債務再融資、滿足其投資項目的現有資本承擔、派發股息及用於一般營運資金。
公吿表示,由於中國宏泰主要從事土地開發及大型產業市鎮開發及運營,公司可透過投資於中國宏泰,實現收購多個城市運營項目,獲取相關資源以提升產業園區吸引業務及投資的能力,並進一步加強政企合作,以上均符合公司房地產業務的戰略發展。可換股債券認購事項亦將為中國宏泰提供籌集額外資金的良機,以鞏固其財務狀況及擴大其資本基礎,促進未來發展,以及為中國宏泰集團提供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