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明起實施 要求平台限制未成年人上網消費、打賞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6月1日(明日)正式實施,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從立法角度為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保護。
當中,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為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並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此外,保護法規定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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