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凍結黎智英資產去信銀行 李家超:有責任通知若銀行
早前外電報道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月向壹傳媒(00282.HK)創辦人黎智英,匯豐和花旗銀行發信,警告若處理黎智英的帳戶,有機會被判最高七年監禁。李家超今日(27日)下午在立法會回應傳媒提問時稱,有責任通知相關銀行若處理涉違國安法戶口會有後果。
他指出,向銀行發出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旗下擁有股票及其一些公司在銀行的帳戶,是考慮了他被起訴兩宗危害國家安全及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認為有關資產是涉及相關罪行的財產。他強調,犯罪資產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資產,與一般人的資產完全不同,正常營商人士資產不會觸及國安法,兩者不應扯上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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