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貝爾(06116.HK):法院判決公司及新疆通融向原吿償還借款本金5.5億元
格隆匯4月23日丨拉夏貝爾(06116.HK)公吿,公司於2021年1月18日收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民事起訴狀》及《舉證通知書》,該院受理了原吿烏魯木齊高新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新疆通融、拉夏太倉、上海微樂及邢加興先生的委託貸款合同糾紛案。
公司於2021年4月22日收到烏魯木齊中院(2021)新01民初27號《民事判決書》。烏魯木齊中院就該案件進行了一審審理,判決結果如下:被吿拉夏貝爾、新疆通融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吿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550,000,000元、借期內利息人民幣32,965,107元、借期內利息產生的復息人民幣291,235.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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