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4 月 23日丨中木國際(01822.HK)公佈,於2021年4月23日,聯交所就其所作決定向公司發出函件,當中表示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要求之足夠業務運作及資產以保證其股份可繼續上市,並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於2021年5月5日暫停公司股份買賣。
據該函件所述,公司須重新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之規定,並履行聯交所可能制定之任何復牌指引及於聯交所信納下全面遵守上市規則,方可恢復公司股份買賣。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倘連續18個月暫停買賣,聯交所或會撤銷本公司股份之上市地位。
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公司有權於該決定之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內(即2021年5月4日或之前)要求將該決定轉交上市委員會覆核。公司現正諮詢外部顧問意見,並將積極考慮提出要求將該決定轉交上市委員會覆核。在決定是否要求覆核該決定之前,公司股份將繼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