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4 月 21日丨五龍動力(00378.HK)公吿,應五龍動力重慶申請,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11月9日作出有效判決,確認苗振國(公司前董事)不再為五龍動力重慶法定代表人,並要求五龍動力重慶前總經理吳飛於判決後三天內向五龍動力重慶交回若干企業文件及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五龍動力重慶公司公章。吳飛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其上訴請求其後獲聆訊並於2021年3月3日遭駁回。
被任命為託管企業文件的託管人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於2021年三月十三日通知公司,其被吳飛強行搶奪(其中包括)公章。五龍動力重慶的律師已向當地警方報案,並通知了法院法官。當地警方報吿顯示吳飛依苗振國指示下作出行動。
自此,吳飛一直在迴避法院及當地警方多次試圖執行相關命令以尋求歸還被搶奪物品。
根據苗振國向法院陳述及其向五龍動力重慶員工發出公開信函,其聲稱按五龍電動車(集團)有限公司(已委任臨時清盤人)(公司控股股東)聯合臨時清盤人("聯合臨時清盤人"),即安邁顧問有限公司黃詠詩及楊美莉以及KRyS& Associates(Bermuda)Ltd Mathew Connor Clingerman要求,企業文件包括公章應由彼等保管,及其正就把該等物件移交至聯合臨時清盤人作出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