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6日丨佳寧娜(00126.HK)發佈公吿,根據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的條款,配售代理須促使可換股債承配人,其與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即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及與彼等概無關聯且並非與公司任何關連人士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一致行動及並非股東且並非與馬氏家族一致行動。
可換股債券已於2021年3月31日已發行予Great Diamond。由於黃先生於2021年3月31日為一名股東,故黃先生(Great Diamond的最終實益擁有人之一)於2021年3月31日並非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項下所定義的獨立第三方及向Great Diamond配售可換股債券不符合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
於本公佈日期,並無轉換可換股債券。不允許轉換任何可換股債券。公司正就安排註銷可換股債券透過配售代理與配售代理及Great Diamond展開討論。
此外,公司股票將於2021年4月19日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