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4 月 9日丨利寶閣集團(01869.HK)公佈,董事會接獲一致行動人士通知,於2021年4月9日,一致行動人士另外訂立修訂契約,以使(i)只有暉緯、陳先生及陳太留任為其餘一致行動人士,及(ii)退出方(即新富星、何先生、徐競富先生、林先生、徐女士及徐志傑先生)不再為一致行動人士的一員。
籤立第二份修訂契約後,退出方根據契約條款不再受一致行動人士契約約束,不須與其餘一致行動人士共同投票一致贊成或反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所有決議案及集團的所有討論。因此,退出方不再是與其餘一致行動人士行動一致的公司股東;及退出方與其餘一致行動人士不再被視為於各自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由於上述原因,(i)退出方不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及(ii)其餘一致行動人士成為公司唯一控股股東。
每名一致行動人士均已籤立不競爭契據(經補充不競爭契據補充),當中訂明(其中包括),當契諾人及其緊密聯繫人合計不再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30%或以上(或上市規則不時指定為界定公司控股股東的其他最低數額)擁有權益,不競爭契據將予終止,惟不競爭契據對其他契諾人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
由於退出方不再為公司控股股東,彼等各自不再受不競爭契據約束。另一方面,其餘一致行動人士將繼續受不競爭契據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