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3 月 25日丨華彩控股(01371.HK)發佈公吿,公司於2021年3月25日收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裁定:一)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6)京民初65號民事判決;二)北京中彩在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於此判決生效的日起十日內向東莞天意電子有限公司支付合作期內的報酬人民幣5483.57萬元,以及付清利息;三)駁回東莞天意電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北京中彩在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未按此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雙方負擔一審及二審案件受理費,東莞天意電子有限公司負擔人民幣1395.74萬元。監於終審和一審的判決,公司將可能動用一切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1年3月25日日下午一時十分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吿。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1年3月26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在聯交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