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 5月起施行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明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該規定明確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種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範圍,將自5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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