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03328.HK):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權代表變更為張衞中
格隆匯 3 月 11日丨交通銀行(03328.HK)宣佈,張衞中(該行香港分行副行政總裁)接替陳霞芳獲委任為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A.13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規定,代表該行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權代表,變更自2021年3月11日起生效。於香港向該行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地址為香港中環畢打街二十號會德豐大廈一樓。
關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