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達(01359.HK):再審判決駁回了莊勝地產的訴訟請求
格隆匯 2 月 1日丨中國信達(01359.HK)公佈,有關最高人民法院就莊勝地產訴信達投資、信達置業及信達北京分公司一案作出再審判決的事項。最高人民法院於近日出具再審判決書("再審判決"),判決如下:
(1)撤銷最高人民法院就本訴訟作出的二審判決(二審判決解除框架協議及有關補充協議,並要求信達投資向莊勝地產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億元;
(2)維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本訴訟作出的初審判決(初審判決駁回了莊勝地產的所有訴訟請求);
(3)再審判決生效之日起,莊勝地產在信達置業股權比例由約定的20%增加至35%(由於信達投資已不再持有信達置業任何股權,本項判決內容的執行不涉及本公司或信達投資)。
再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鑑於再審判決駁回了莊勝地產的訴訟請求,再審判決將不會對集團的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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