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 月 26日丨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佈,上市委員會因應該決定的覆核聽證會("覆核聽證會")已於2021年1月12日進行。於2021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上市委員會之來函,內容有關彼等決定支持該決定("上市委員會決定")。
上市委員會認為,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之足夠營運水平以保持其股份繼續上市,並判決支持該決定。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公司有權將上市委員會決定提交予上市覆核委員會以便進行進一步及最終之覆核。董事會正與公司顧問討論有關事宜,且正考慮是否提出請求以將上市委員會決定提交予上市覆核委員會以便進行進一步覆核。
董事會謹此提醒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i)公司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上市覆核委員會之進一步覆核;及(ii)即使進行進一步覆核,其結果並不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2B.08(1)條,對覆核之任何請求須於收到上市委員會決定後七個營業日內送達有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