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 月 26日丨濰柴動力(02338.HK)發佈公吿,董事會謹此澄清並確認,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授出一般性授權後,董事會在十二個月有效期內行使一般性授權僅會用於非公開發行A股,即發行最多793,387,389股新A股,不超過非公開發行A股完成前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10%。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並無實質計劃進行其他股份增發安排,而就進一步發行公司任何股份,將會根據上市規則取得股東進一步批准。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非公開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另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6(5)條的規定,如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價格針對下述H股價格折價20%或20%以上(即(i)H股於相關配售協議或涉及根據一般性授權建議發行證券的其他協議日期的收市價;及(ii)H股平均收市價中較高者),則公司不得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A股股票。在一般性授權項下發行A股的最終價格,將會根據相關法律及法規,經考慮屆時狀況後釐定,而董事會在釐定發行價格時,會盡力確保公司及股東整體的長遠利益得到保障。